《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》印发实施
时间:2024-08-09 13:06 来源:工信部

据工信部官网消息 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《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重点专项侧重催生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高新技术领域,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,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。

《细则》强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遵循以下4点原则:一是需求导向、动态部署。瞄准国家目标,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,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高新技术前瞻布局,着力构建从产业需求到科学问题的任务凝练机制,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,动态部署重点专项任务。二是加强统筹、压实责任。深入践行新型举国体制,在重点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,面向全国范围、全行业领域,充分发挥跨部门工作机制作用,开放合作,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凝练科技需求、共同组织实施;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行管理机制,压实专业机构、专家、项目承担单位等主体责任,确保重点专项的实施成效。三是开放创新、协同攻关。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,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,开展协同攻关;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,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;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,充分激发创新活力。四是目标管理、加快应用。围绕拟解决重大问题,聚焦“化点为珠”,明确任务目标,以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牵引,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;加强关键节点考核,强化科技成果的“实战性”,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。

《细则》围绕组织管理与职责、重点专项设立、项目组织实施管理、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、多元化投入与资金管理、监督与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。